8月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工作的通知》。組織開展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備案工作,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App主辦者,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App互聯網信息服務。
微信公眾平臺備案系統
8月9日,微信公眾平臺運營中心發布了《關于開展微信小程序備案的通知》,表示微信公眾平臺ICP代備案管理系統將提供新增備案、變更備案、注銷備案等服務,協助開發者完成微信小程序備案。
微信公眾平臺備案系統將于9月1日上線。
若微信小程序未上架,自2023年9月1日起,微信小程序須完成備案后才可上架
若微信小程序已上架,請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備案
逾期未完成備案,平臺將按照備案相關規定于2024年4月1日起進行清退處理
小程序備案必要性
一、小程序備案法律法規參考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二十三條設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電信主管部門辦理許可或者備案手續。
2、《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四條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
第五條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等互聯網信息服務,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在申請經營許可或者履行備案手續前,應當依法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3、《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第五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依法履行備案手續。未經備案,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
第十一條擬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等互聯網信息服務,根據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應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在履行備案手續時,還應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文件。
第十三條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其網站開通時在主頁底部的中央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并在備案編號下方按要求鏈接信息產業部備案管理系統網址,供公眾查詢核對。
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其網站開通時,按照信息產業部備案管理系統的要求,將備案電子驗證標識放置在其網站的指定目錄下。
備案前準備
備案入口
未上架小程序:開發者可在小程序首頁點擊【去備案】即可進入備案流程
已上架小程序:小程序管理后臺頂部會提示“小程序需補充備案信息”的提醒,點擊【去備案】即可進入備案流程;也可以在小程序管理后臺設置模塊-小程序備案,點擊【去備案】進入備案流程
備案類型
新增備案(首次備案):主體(個人、單位)首次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備案申請
變更備案:更新已經完成備案的主體、小程序信息
注銷小程序:注銷已經完成備案的備案記錄,包括注銷主體、注銷小程序和取消接入
備案材料準備
1、小程序備案材料:
(1)主辦單位證件、(2)主體負責人證件,(3)小程序負責人證件,前置審批/專項審批、(4)補充材料:根據規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授權書、黨建證明、居住證、情況說明、承諾書(5)開小程序負責人核驗現場拍攝照片電子件、(6)互聯網信息服務承諾書、(7)小程序備案真實性核驗單。
2、前置審批材料
如你的小程序從事新聞、出版、藥品和醫療器械、網約車等需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在履行備案手續時,應提供業務對應前置審批文件。
3、個人備案必需材料:個人有效身份證件。
4、非個人備案必需材料:單位有效證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
備案流程
備案信息填寫:登錄小程序填寫備案信息,并上傳材料
平臺初審:1-2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并告知結果
工信短信核驗:提交通管局后,24小時內完成短信核驗
通管局審核:通管局在1-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返回結果
備案成功:審核通過,下發小程序備案號
無論是微信小程序上架未備案,還是未上架未備案,只有備案了才不會被清退處理,跟著流程完成備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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